战国令书制作研究(出版书)第 52 章

王会斌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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璜、圭两种,另外还有些制作玉器剩的废料,呈规则的块状和片状。此种盟书载似乎并没有定规格,但从制作难度看,玉璜于玉圭,所以其使用等级可能也相对较。而石质盟书的形制更加规整,致可分为型圭盟书和小型圭盟书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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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圭盟书26、宽3、厚0.9厘米小型圭盟书18、宽1.6、厚0.2厘米。①

其中型圭盟书0.9厘米的厚度远远超了温县盟书0.1~0.4厘米的厚度取值范围,小型圭盟书的厚度则与温县盟书相近,造成这现象的原因可能有三:第,与石材的加工难度有关,即有的石材可以加工得更薄而断裂,有的石材则可以第二,虽然两种石圭是同种石材,但型圭由于比较,为了防止断裂,所以故意加工得比较厚第三,型圭盟书有区别于小型圭盟书的制作规格。宽度方面,温县盟书中能找到与侯马盟书这两种圭形制相应或相近的,对应型圭的,如温县盟书T1坎13863,底宽3厘米,对应小型圭的,如温县盟书T1坎14585,宽1.35厘米。②度方面,侯马盟书的小型圭、型圭也都能在温县盟书中找到对应,对应小型圭的,如温县盟书T1坎14499,17厘米,T1坎1 2182,19.5厘米等对应型圭的,如温县盟书,T1坎13802,27.1 厘米等。③ 这说明侯马盟书与温县盟书的载制式既有相同点也有同点。盟书等级的低,可以从载材质和尺寸判断从载材质讲,玉质盟书于石质盟书从尺寸讲,尺寸越等级越,但那些规则玉器残片可能并比石圭

至于制作温县盟书、侯马盟书时选用的尺寸标准是战国尺还是殷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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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陶正刚、王克林《侯马东周盟誓遗址》,《文》1972年第4期,第27~32、71页山西省文工作委员会编辑《侯马盟书》,文版社,1976,第11页。按在这两种圭之外,还有32、宽3.8、厚0.9厘米。

② 参见河南省文研究所《河南温县东周盟誓遗址号坎发掘简报》,《文》1983年第3期,第78~89、77页。

③ 参见河南省文研究所《河南温县东周盟誓遗址号坎发掘简报》,《文》1983年第3期,第78~89、77页。

尚难定论,其是在温县盟书中有如此多的般制式标准尺寸短圭存在的对比侯马盟书的制作况,单从事由混向规范发展的般规律而言,存在种可能,即温县盟书中的短圭盟书的制作年代早于其石质盟书的年代,同样也早于侯马盟书的制作年代。虽然侯马盟书中的石质盟书也有两种尺寸,如型圭的度对应殷尺的尺半或战国尺的尺二寸左右,小型圭的度对应殷尺的尺或战国尺的八寸左右,但从整而言,它的载制式系统显然比温县盟书更规范。照此看,程峰先生认为温县盟书制作年代早于侯马盟书的看法也有理。①

,程峰先生的论断可能有些绝对,即温县盟书的制作年代实际是有跨度的,其短圭之外的其石质载盟书与侯马盟书的制作年代应该相近,于殷尺与战国尺混用的时代,或者经历了殷尺向战国尺渡、只使用战国尺而用殷尺的两个时期。这可从刨除短论的温县盟书及侯马盟书载规格中找到些证据。它们的制式中既有用殷尺衡量比较理的,如温县盟书T1坎14499,17厘米,T1坎1:2182,19.5厘米,侯马盟书小型圭18厘米都接近殷尺尺至尺二寸也有用战国尺衡量比较理的,如温县盟书T1坎13211,23.3厘米,T1坎1:3802,27.1厘米,T1坎11961,24厘米,T1坎14585,23.5 厘米,侯马盟书型圭26厘米,都接近战国尺的尺或尺二寸。如果按这样的尺寸使用标准,这些盟书的载尺寸与其种类令书所用的载尺寸十分相近,比较符理。但如果将述诸例,对调尺寸衡量标准,就会很奇怪,如温县盟书中的T1坎14499,17厘米,用战国尺衡量只有七寸左右,虽然战国时期有“八寸”的器制式,但多为符节所用,《六韬龙韬书》即云“降城得邑之符,八寸”②,又两块王命虎符分别15.9厘米、14.6厘米,对应战国尺八寸左右③但这在简牍类公务文书的制式中并多见。再如侯马盟书型圭26厘米,其用殷尺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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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程峰《侯马盟书与温县盟书》,《殷都学刊》2002年第4期,第46~49、112页。

② 《六韬》卷三《龙韬》,载《中国兵书集成》编委会编《武经七书直解》(第10-11册),解放军版社、辽沈书社,1990,第1224~1225页。

③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海古籍版社,2012,第532~533页。

量为尺半,虽然《商君书•定分》中有“各为尺六寸之符”①的说法,但《商君书》的成文年代最早也在战国中期且所谈多为秦制,故其书中尺寸当就战国尺而言。

那么是什么造成了《温县盟书》《侯马盟书》载规格的诸多差异呢?原因可能有三。

,既有载规格使用制度造成的。两类盟书的主盟份等级是同的,这导致了盟书所用载规格的差别。侯马盟书的主盟份等级于温县盟书的主盟,所以其使用的盟书载规格等级也较。那么是否真是如此呢?侯马盟书整理者考证说(侯马)“盟书中主盟‘赵孟’,即当时赵氏宗族中行辈间的‘子赵孟’就是赵鞅”②。汤志彪认为温县盟书的盟主是韩氏宗主韩简子。③ 韩简子、赵简子虽同是各自宗族之盟主,且同为晋国六卿之,但在盟书制定时代赵简子正担任晋国之正卿,其地位显然比韩简子。再加盟誓者份等级的差异就造成了盟书载材质与尺寸的差别,因而有的用玉,有的用石,有的用新材料制作,有的则用边角料加工。

其二,时代演造成的载使用制度混。这种因素可能仅影响了尺寸小,也影响了玉石载的形状。这些盟书虽然制作年代相近,相差年数多,但在风格现某种化也是存在可能的。温县盟书和侯马盟书中均有采用战国尺或殷尺衡量标准制成的盟书载并非巧,因为两者都秋战国之。④ 而秋与战国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分界,其间有达数十年的模糊时期,因此可能在温县盟书制作时代的半段和侯马盟书的制作时期已经入了战国尺与殷尺并行的阶段。虽然盟书使用载原则没有,即等级较的选用较好的盟书载材质或较的盟书载尺寸,等级较低的则选用较差的盟书载材质或较小的盟书载尺寸,但在尺度标准的使用有些混

其三,盟誓者选择载时的主观因素影响。有主观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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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蒋礼鸿撰《商君书锥指》卷五,中华书局,1986,第142页。

② 参见山西省文工作委员会编辑《侯马盟书》,文版社,1976,第65~68页。

③ 汤志彪:《温县盟书盟主简论》,《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2年第5期,第32~34页。

④ 程峰先生认为温县盟书稍早于侯马盟书。参见程峰《侯马盟书与温县盟书》,《殷都学刊》2002年第4期,第46~49、112页。

盟誓者在载规格的选择能够发挥定主观能,因此份较低的盟誓者也可能使用较等级的载规格,当然这是有特殊时代背景的。因为秋战国时期周王朝的威权已经衰弱,现了礼崩乐的现象,份地位较低的员僭越礼制的行为也现,如传世文献载孔子曾批判季氏僭越礼制使用八佾之舞,即《论语•八佾》云“季氏八佾舞于,是可忍也,孰可忍也”①考古发掘也可以证明这现象的存在,如曾侯乙墓的发掘者说“此墓规模之和随葬品中有显示份等级的九鼎八簋之类的铜礼器以及编制庞的编钟、编磬等,与当礼崩乐列国诸侯僭用天子之礼的葬仪,况也是相符的。”② 所以盟誓者在玉石盟书的规格也有定的选择间。

这三方面原因共同造成了这些向祖先之神盟誓的盟书在载规格的差异,但其影响有小,首先载规格使用制度的影响最,其次是时代演因素,最是盟誓者的个偏好,因为从看盟誓者僭越制度的现象毕竟是全面的,所以其影响也较为有限。

从向自然之神盟誓的盟书与向祖宗之神盟誓的盟书载规格的整况分析,者的载规格者。这从其载量对比中即可看,因为即使是量较小的向神灵盟誓的秦骃玉牍甲也般的向祖先之神盟誓的盟书载,而且秦骃玉牍甲使用的载材质也比多数向祖先之神盟誓的盟书优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同呢? 这主与盟誓者的份等级有关。向自然之神盟誓的盟书其盟誓命令基本自国君级,如《秦骃玉牍甲》中的秦小子骃,③《诅楚文刻石巫咸》中的秦王,④《岣嵝碑》中的越王(由太子代为盟誓)⑤ 而侯马盟书、温县盟书中的盟誓命令只自卿级,地位显然低于者。在当时的等级社会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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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阮元校刻《论语注疏》卷三,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2465页。

② 随县擂鼓墩号墓考古挖掘队《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发掘简报》,《文》1979年第7期,第1~24、98~105页。

③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海古籍版社,2012,第455、457页。

④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海古籍版社,2012,第461、464、467页。

⑤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海古籍版社,2012,第470页。

这种份等级的差异必然反映到其使用品的相关制度,如丧葬所用棺材之厚度即因同而有严格规定,《礼记•丧纪》云“君棺八寸,属六寸,裨四寸。棺八寸,属六寸。棺六寸,属四寸。士棺六寸”①,即是说份等级越其使用的棺椁规格就越,反之越低。盟书所用载材质规格诸多差异的源即在于此。

小 结

作为战国统治者命令信息载的战国令书,仅是战国社会各项革的重因素之,也是整个战国社会剧影。在各种旧有令书种类呈现或衰落,或消亡的基础些新的令书种类开始萌发并迅速发展。新旧令书之间虽然在发布者、书写者、书写格式、规格形制的某或多个方面存在差别,但相互之间往往也存在某种特殊的关系。它们之间通断地相互织、相互牵制、相互渗透,形成了个尚在化的繁复的令书种类系。这种化且繁复的令书系与当时等级社会的断发展相统,形成了“文书藏礼”的现象。“文书藏礼”现象在文书就有诸多反映,如同等级的令书种类在书写格式、载质地及形制会存在诸多差别,而令书种类的低等级又与发布者份等级的低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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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阮元校刻《礼记正义》卷四五,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583页。

第六章

战国令书制作之诸项关系论析

殷商、西周、秋的期发展,到了战国时期,令书制作活的各个方面都已经达到了较平,形成了个较为完善的系。而于历史发展程中的战国令书制作系,既有与其历史事发展轨迹相同的时代共,又有作为独立历史事的自特征,并且其时代共与自特征在令书种类、制作者、书写格式及用语、载及规格等方面均有现,而这些同因素之间又有着诸多复杂的关联,由此构建了战国与秋之间的时代联系模式及战国令书制作系中之间的历史关系。

节 种类方面的诸项关系

战国时期制作的令书是有其时代的,相较于代它已经有了很的发展,但这种发展并是颠覆的、全面扬弃代经验与训的,而是以代为基础,以时代需为指向行的缓慢改革,它是在秋及以已有令书基础之的再创造。这直接导致了各类令书之间某种客观对应关系的产生。

代令书种类之间的关系

经研究发现,几乎所有种类的战国令书么是对代的继承与延续,么就是代某种功能的结果。而战国令书种类与代令书种类之间存在的这种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又可以分为四种模式。

)在原有令书种类基础

多数战国令书种类与代相比,并没有形式的差别,所同的主是记载容。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最为常见的种历史现象,似乎并没有特殊可言,但战国作为中国历史革时代,它的每化对世的影响都是的,因此其特殊被其重凸显。如盟书容的化,管战国各国统治者已经“固信盟,唯是从”①,但们仍希望通纵连横实现其政治目的,无论其采取哪种措施都是在当时各诸侯国之间征战已的设定的,而其盟书容就最为直接和客观地反映了当时的这种历史现实。如《诅楚文刻石•巫咸》云“兼倍(背)十八世之诅盟,��(率)者(诸)侯之兵 (以)临加划伐社稷,伐烕(灭)百姓述(遂)取��(吾)边城新��及��、 ”②,即是秦国对楚国背叛两国先君之盟,率诸侯之军残害其社稷、杀戮其百姓、侵夺其边城行为的控诉。这种历史现实已经与秋时同,各国之间所行的是赤的兼并战争而再是笼罩在周天子宗法、仁义、礼仪等的争霸战争。虎地秦墓竹简中《为吏之》《语书》之类的容,则突反映了基层官吏系统的发展方向。它们反映了到战国末期,至少秦国的基层官僚制已经确立,因此需对这官吏群的行为行规范和导。如《为吏之》云“凡为吏之,必絜(洁)正直,慎谨坚固,审悉毋(无)私,微密韱(线)察,安静毋苛,审当赏罚”③,即是说作为官府吏员,备正直、谨慎、无私、密、公允、宽仁等素养,其训诫之对象为“吏”。再如《语书》云“今法律令已布,闻吏民犯法为閒私者止,私好、乡俗之心,自从令、丞以智(知)而弗举论,是即明避主之明法殹(也),而养匿避(僻)之民。如此,则为臣亦忠矣。若弗智(知),是即胜任、智殹(也)智(知)而弗敢论,是即廉殹(也)。此皆罪殹(也),而令、丞弗明智(知),甚”④,即是对那些认真履行职责及从法律的官员吏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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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刘向集录《战国策》卷十八,海古籍版社,1985,第616页。

②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海古籍版社,2012,第4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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